夫妻合伙布网恋陷阱 桂平一男子被骗五万余元

2020年08月07日09:39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桂平8月7日电 为获取不法利益,桂平一夫妇组成“雌雄双骗”,丈夫负责在在交友软件“钓鱼”,待有人上钩后妻子负责维持关系,再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一、2019年12月3日,黎某登录“陌陌”账号后,看到被害人梁某发过来的信息,遂让对方加其微信。互加微信后,黎某使用微信号以“阿燕”的身份与梁某聊天。其间,黎某谎称为梁某做媒,便向其推荐了唐某(黎某之妻)的微信。待梁某添加微信后,黎某便一人分饰两角,以离异妇女“刘静霞”的身份与梁某聊天,借谈恋爱为名,以要车费、礼金及借钱等理由向梁某索要钱财。同时,黎某还使用另一个微信号,以“阿燕”的身份谎称安排“刘静霞”与梁某见面,并以此为由要求梁某转账。梁某信以为真,分别于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间,多次向黎某的两个微信号转账、发红包,共计人民币32321.4元。

二、2019年12月8日至2020年1月7日期间,为了让梁某打消疑虑,黎某决定让妻子唐某使用微信以在线视频通话、在线语音通话及发送语音信息等方式与梁某聊天。唐某明知黎某是在行骗,仍按照黎某设计好的对白,通过微信号与梁某进行在线视频、语音,发送语音信息聊天等,并谎称愿嫁给对方,多次要求梁某转账。梁某信以为真,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向黎某两个微信号转账共计人民币7280元。

三、2019年12月10日,黎某为了骗取梁某更多的钱财,在向梁某推荐了另一个微信号,谎称该微信号是其刚离婚的姐姐“刘静怡”的。尔后黎某自己操作该微信号,仍以处对象、谈婚论嫁等为由,先后通过该微信号骗取梁某向其发红包转账等共计人民币10850元。

综上,黎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0451.4元,唐某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80元。

另查明,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了黎某、唐某持有供犯罪使用的手机两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黎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唐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黎某、唐某如实供述了其全部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唐某能真诚悔罪,可对唐某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黎某、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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