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立法!见义勇为奖励要公开且要有奖金优待

2020年07月24日08:51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广西拟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见义勇为奖励要公开且要有奖金优待

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明确对见义勇为的奖励要公开,要有奖金优待,且对其近亲家属在医疗、基本生活、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为了不再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目前全国不少地方以法治手段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条例(草案)》界定的见义勇为即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救人、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行为人。1994年至今,广西确认见义勇为行为2907起,表彰见义勇为英模3266人。2012年以来,全区用于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经费约1363万元。

《条例(草案)》明确,奖励要公开且有奖金优待和奖励促进,包括拟规定见义勇为所得奖金或者奖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优待方面,拟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其因见义勇为获得奖金、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企事业单位、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可以另行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慰问、帮扶。

在医疗保障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不同情形之下医疗费用承担主体以及责任范围。同时,依据广西地方特色,明确了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商业保险的医疗保障方式,并且规定由专门见义勇为经费进行兜底保障。

此外,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家属规定了特殊的权益待遇保障。在生活救助方面,《条例(草案)》拟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将家庭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对于致孤人员,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且有供养意愿的,优先安排到福利机构供养;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在受教育优待方面,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公办幼儿园与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接收。接受公办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就读期间学校应免收学费等。

■知多点

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条件

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人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侵害、集体财产或者其他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主动抓获或者协助追捕罪犯嫌疑人、逃犯的;救人、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的等。(记者 彭媛媛)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