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可“商转公”贷 这些人适合办理

2020年06月25日09:51  来源:南宁晚报
 

■温馨提醒

办理“商转公”免自筹贷款业务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

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

申请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办理地址: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0771-12329转1)。

●银行咨询: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电话:0771—5854502)。(记者凌剑伊 通讯员何苗)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