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浦北6月18日电 今年以来,钦州市浦北县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163”工作思路,通过明确村村达5万元以上一个任务目标,强化组织、制度、资金“三项保障”,着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截至5月31日,全县274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5万元收入目标任务,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618.5万元,同比增长482.82%。
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发展合力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实绩专项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3项考核指标和10项计分办法,考准考实县级后盾帮扶单位、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组织领导、帮扶成效、发展质量,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重用、评优评先、降职免职的重要参考依据。2019年以来,全县共提拔重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共62名。
创新工作协调机制。采取“半月一汇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方式,及时跟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用水、用电、用地、土地流转等问题。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组织、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联动清理规范“三不”合同110个,已清理规范95个,每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0多万元。
选优配强人才队伍。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把不合格、不胜任、不尽职的村级集体经济负责人作为软弱涣散村或后进村整改对象,统一调整撤换。目前,全县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共77名。
强化制度保障,激活发展动力
联系指导拓“思路”。由组织、农业农村、财政、扶贫等成员单位联合成立11个分片联系指导工作组,对全县17个镇(街道)实行全方位、多渠道、定点式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县级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强化用水、用电、用地、土地流转、融资贷款等10项政策指导,进一步拓宽镇村两级发展思路。目前,全县共开展联系点服务指导22次,协调解决问题35个。
双向激励添“活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浦北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报酬补贴制度,激发工作活力。2019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奖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达84.58万元,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行管理经费达182.7万元。
随机督导促“发展”。由县扶贫、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两随机”调研和暗访督导,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得力、工作成效明显、提前完成任务的镇村,予以红榜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推进缓慢、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镇村,予以黑榜通报批评,营造追赶超越、争先创优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出红榜通报2期,黑榜通报5期,约谈提醒15人。
强化资金保障,筑牢发展篱笆
多方筹措,落实项目资金。通过“争取上级扶持一点、扶贫专项资金支持一点、本级财政投入一点、历年集体收益投入一点”方式筹措资金4200多万元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85个,其中中央扶持项目24个,对52个需要扶持达标村实现项目全覆盖。
配备人员,推行“村财镇管”。全面推行“村财镇管”模式,在各镇(街道)组建17个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全县统一招聘财会工作人员39人,每个镇(街道)配备2—3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村级财务日常管理和核算工作,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账目清、收支明。
加强指导,规范资金使用。创新推行“一对一”导师制,定期邀请县财政、审计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围绕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安排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着力解决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不敢用、不会用、用不好”问题。(蔡果秀、吴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