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汉双语法官:乡音近人心 司法为人民

彭远贺 赵德飞 实习生王奕菲

2020年05月29日09:03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编者按】他们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的第一线,他们奔波在田间地头定纷止争,他们走街串巷做群众工作,他们把法治宣传送进乡村、校园,他们用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审判、调解,他们都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壮汉双语法官。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以12个壮族聚居人口较多、壮语使用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基层法院为试点,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定试点工作,共评出107名法官为首批全区法院壮汉双语法官。

2019年,壮汉双语法官评定工作在广西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壮汉双语法官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壮汉双语法官系列报道集中展示广西司法实践新成果,聚焦壮汉双语法官,听法官们讲办案故事,彰显壮汉双语法官风采,感受他们扎根基层、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视频】壮汉双语法官梁蓬勃传达法治声音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据统计,2018年靖西市总人口66万,90%以上是壮族,是全国典型的壮族人口聚居地。

在这个典型的壮族人口聚居地,如何使用壮汉双语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司法服务?靖西市人民法院壮汉双语法官梁蓬勃在司法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作了诠释。

壮语连接法治的桥梁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作为靖西本土法官,梁蓬勃从小讲一口流利的壮语。

“在靖西,可以说是会讲壮语走天下,不会讲壮语连问路都难。”梁蓬勃打趣地说,“如果到村里办事,会说壮语不但有人指路,还可能被请到村民家里喝两杯‘土茅台’(壮族米酒)。”

梁蓬勃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全程使用壮语审理案件,是在他成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办案时的2000年。那时法庭审理的是一起离婚案件,因为涉事双方都是靖西本地人,所以全程使用壮语进行审理。梁蓬勃当时就颇有感触:“用壮语审理案件,当事人没那么强的抵触心理,交流更容易,有效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普通话对于当地讲壮语的群众来说并不简单,他们日常说普通话还要夹带壮话,完全用普通话来表述事件就更难了。”梁蓬勃说,如果法官用普通话与当事人沟通,很多群众会不明就里,案子就难以推进,但如果法官用壮语来与当事人沟通,就很容易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解,就可以更好地把握案件的焦点矛盾。

工作中的梁蓬勃。靖西市人民法院供图

在审理案件时,由于壮语中没有专业的法律术语,为了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审判细节,梁蓬勃常常要担任起“翻译”的工作。这不仅要求他要掌握壮语,更重要的是如何用简洁生动地表达,让当事人明白法律用语的实际意义。

在一起离婚案中,梁蓬勃要向当事人解释“感情破裂”和“分居”这两个法律术语。“一开始,我用汉语说了半天,当事人还是似懂非懂。后来我改用壮语解释,‘感情破裂’意译为‘不合适’,‘分居’用‘不合适,没有感情了,夫妻双方各过各的生活’来表示。这样一说,当事人就全明白了。”

用心交流司法解心结

土生土长的梁蓬勃不仅会说壮话,还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善于和群众交流,能从纠纷的表象抓住事件本质,妥善处理案件纠纷。在梁蓬勃16年的司法工作中,壮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帮助梁蓬勃更好地向当地群众解释和普及法律,更是密切司法工作者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

“在靖西这样一个普遍使用壮语的壮族群众聚居地,运用壮汉双语审理案件只是基本功。”梁蓬勃坦言,只会用壮语进行基本翻译还是不够的,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司法工作者还要走近群众,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解开他们心中的结。

在处理一起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时,案件审理持续了一个上午,但双方当事人仍然各执一词、寸步不让。眼看审判就要陷入僵局,梁蓬勃在休庭时把双方叫到一起。

梁蓬勃先肯定了双方重视孩子的态度,而后分别从双方的角度出发分析案情,促进双方对彼此想法的理解,缓和了双方紧张的氛围。同时,他对一直坚持争夺抚养权的孩子外公也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希望他能够为孩子的长远发展考虑。经过深入的悉心交流,一方最终愿意放弃抚养权,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用壮语做壮族群众的思想工作,可以直达心窝。”梁蓬勃说,“平时工作中我所接触到的大多数为壮族群众,所以我基本都是使用壮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可以说,这种乡音瞬间就拉进了与群众的心里距离,使得一个个案件难题迎刃而解。”

壮语结合风俗解疑案

“在基层工作,有时看似很轻松,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就完事,一下子就将纠纷解决了。其实,这背后有很多繁琐又复杂的工作要做。”梁蓬勃说。

2019年3月,靖西市安宁乡发生一起坟墓纠纷案件。原告将祖宗遗骨安葬在本屯后山上,刚安葬不久,被告分两次将坟头挖掉,致使装有骸骨的金坛上端暴露于地面。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有辱先人遗骨,同时也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为此,原告家族16人起诉至靖西市人民法院。

由于此案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接到案件后,为了更加全面地认识案情,切实解决纠纷,梁蓬勃特地深入到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他在调查中了解到,原告与被告是邻里关系,被告认为原告把祖坟安葬在后山上,势必对被告家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才要挖掉其坟头。

梁蓬勃(右一)到村屯开展案件调查。靖西市人民法院供图

在走访过程中,梁蓬勃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焦点与当地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双方都认为己方有理,绝不退步,案情已经到剑拔弩张的地步。这该怎么办?梁蓬勃意识到,必须要从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入手,才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疏导。于是,他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运用壮语入情入理地解析双方纠纷成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并强调风俗习惯需要尊重,但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违法的事千万不能做。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不得非法侵害。安葬的坟墓属于公民的特殊财产,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梁蓬勃结合当地风俗习惯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梁蓬勃能深入实地开展细致的调查非常感动,并一致表示会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

最后,靖西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修复费用和赔偿精神抚慰金;对被告方提起的反诉请求,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这起疑难案件终得到妥善解决。

“在基层法院工作,工作中要解决的多为普通矛盾纠纷,然而有时候也会遇到十分棘手的疑难案件。”梁蓬勃说,“遇到疑难案件,就要了解纠纷的关键点在哪里。作为壮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还要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

梁蓬勃担任审判员16年以来,作风严谨、廉洁司法,所办案件没有错案,也没有当事人缠诉现象。据统计,仅2018年,他审理了64件民事案件,所办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作为壮族人口密集地区的一名司法工作人员,他讲乡音察民情、公正司法为民,为边境地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边境稳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完)

(责编:彭远贺、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