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指南

2020年05月14日11:50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指南

1.救助条件:①具有广西户籍或持有广西居住证;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③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申请康复救助当年1月1日未满18周岁)儿童。

2.救助内容:

(1)视力残疾儿童

①视力矫治手术:救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

②辅助器具适配:参照《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基本辅具适配指导目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19号)标准执行。

③基本康复训练:

一是为进行矫治手术的视力残疾儿童提供术后功能性视觉康复训练,为其它视力残疾儿童提供视功能评估、固定性注视、定位注视、视觉跟踪与追踪、视觉搜寻训练、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等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及辅助器具使用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

二是为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包括生活自理、感知认知、视觉技能、定向行走、盲文教育、辅具使用、家庭康复等相关内容,每年不少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

三是视力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2年。

(2)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①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包含单耳植入人工耳蜗产品、手术及调机费用,救助标准不低于现行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标准。佩戴人工耳蜗第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

②辅助器具适配:参照《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基本辅具适配指导目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19号)标准执行。

③基本康复训练:

一是0~6岁人工耳蜗术后及佩戴助听器儿童:0~6岁人工耳蜗术后及佩戴助听器儿童:提供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服务。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每年10个月,每天训练不少于5小时,其中每天一对一训练不少于1节,每节训练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人。3岁以下或正在接受普通学前教育的受助人可选择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服务,训练时间每年10个月,可选择一对一的亲子同训、预约单训、家庭指导或集体教学等形式,每周在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每周一对一的亲子同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或每周一对一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60分钟。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 0.16万元/人。

二是7~17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每年提供1~3个阶段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服务,3个月为一个阶段,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一对一训练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个阶段救助标准不低于0.3万元。

三是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4年。

(3)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①肢体矫治手术:救助标准不低于现行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标准。

②辅助器具适配: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16〕52号)、《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基本辅具适配指导目录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19号)标准执行。

③基本康复训练:

一是0~6岁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间10个月,每天训练不少于3个项目,其中一对一训练不少于1节,每节训练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

二是7~17岁肢体、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提供1~3个阶段康复训练服务,3个月为一个阶段,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小时,其中一对一训练时间不少于60分钟。每个阶段救助标准不低于0.3万元。

三是肢体、智力、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4年。

3.申请流程

①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②审核。县级残联应当设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务窗口,并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③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康复救助事宜可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级残联具体咨询。

来源:广西残联

(责编:许荩文、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