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内陆水域开始禁渔 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举报

2020年03月02日10:50  来源:南宁晚报
 

执法队在邕江查扣的非法捕鱼船只。记者赖有光摄

禁渔期内,南宁市各级渔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相关水域的执法力度,凡禁渔期间查获的非法捕捞行为,一律按照从重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将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据悉,南宁市从2011年开始执行禁渔期制度,至今已有10个年头。禁渔期制度目的旨在,在天然水域主要经济生物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止捕捞作业,减少对水生生物产卵群体和幼体的损害,使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休养生息,是一项最直接、有效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另据透露,从2018年起,每年的禁渔期内,南宁市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等天然水域都会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也不允许市场、餐馆等销售、收购、经营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对违反者将依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在内陆水域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间,市民如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可及时拨打南宁市渔政值班电话18076541110举报。(记者凌剑伊)

(责编:李敏军、陈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