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系列案

2020年02月27日14:4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图为执行款项发放现场。黄明强摄
图为执行款项发放现场。黄明强摄

人民网东兰2月27日电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我们的血汗钱终于到手了。”申请执行人黄梅接过东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远忠发放的执行款时高兴地说。

2月26日上午,东兰县人民法院为一起劳务纠纷系列案的16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1万多元。

2016年3月,被执行人东兰县某公司聘用16名申请执行人到其公司从事酒店餐饮、收银等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因资金紧张,被执行人从2019年8月至今没有给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经申请执行人多次与公司协商支付未果后,申请执行人依法向东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东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后,及时组成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019年11月11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1月10日前全部支付所拖欠16名申请执行人的工资共计11万余元。

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义务。1月17日,16名申请执行人遂向东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已经临近春节,而且该案又涉及农民工工资,该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申请执行人拿不到拖欠工资难以过年等情形,及时组织双方调解。被执行人于1月21日先给16名申请执行人每人支付2000元,让大家安心回家过年,并答应尽快支付剩下的欠款。春节收假后,被执行人仍未支付尚欠的款项。2月25日,经过该院执行法官的艰苦努力,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终于履行全部义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兰县人民法院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尚欠款项后,2月26日该院便将执行款全部发放给所有申请执行人。

“2月25日,河池市中院下发《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我们及时转发并大力宣传,敦促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主动履行义务。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执行款发放结束后,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必勋告诉笔者。(黄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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