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修復生態 公益守護一江春水
2025年04月14日10:10 |

“廣西禁漁要記牢,三月到六月莫亂抓。自然水域都覆蓋,違法捕撈挨處罰……”伴隨著禁漁期順口溜,近期,富川縣檢察院在國家濕地公園龜石水庫開展增殖放流活動。活動共計投放約11萬尾魚苗,為龜石水庫增添生機與活力。
每年3月至6月是廣西禁漁期,正值魚兒的繁殖高峰季節,在此期間違法捕撈,終將“捕入法網”。2024年,富川縣檢察院共辦理了8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涉案14名當事人均於禁漁期間前往富川縣轄區內水域河流,使用禁用的電魚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經檢察官釋法說理,14名當事人主動向富川縣檢察院繳納生態修復金近4萬元用於購買魚苗,在龜石水庫開展增殖放流活動,積極履行生態修復責任。
“原來在禁漁期捕魚是違法的呀!非常感謝檢察院給我改正的機會,希望我放生的魚苗能夠彌補我的過錯。”增殖放流現場,當事人認真反思道。
此次增殖放流活動意義深遠,助推了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修復,提升了群眾法律意識,修復了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關系。下一步,富川縣檢察院將繼續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持續助力珠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守護大美富川生態環境。
檢察官說法:使用電力捕魚行為對水域的漁業資源及浮游植物、水生物具有毀滅性的殺傷力,嚴重破壞水生態環境,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刑法》《漁業法》及《民法典》等相關規定,當事人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李配音)
來源:賀州市富川縣人民檢察院
(責編:周雨樂、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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