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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代表之職 在“兩個保護”中書寫靈渠情緣

——記興安縣人大代表鄧春紅

2024年12月24日17:15 |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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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春紅,桂林興安縣人大代表,興安縣靈渠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近年來,鄧春紅秉持“保護好靈渠,就是踐行‘兩個保護’”理念,積極融入全縣推進“兩個保護”、靈渠保護提升與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爭做保護靈渠的“推介員”“參謀員”“監督員”,用行動展現了巾幗代表的風採擔當,先后獲評為“興安縣十大人大代表風採人物”、興安縣人大代表“履職之星”。

參與社會宣傳,化身保護靈渠的“推介員”

靈渠,是興安的一塊“金字招牌”,也是一大“桂林經典”,身為興安人,鄧春紅總引以為傲。發揮代表身份作用,宣傳靈渠文化,讓更多的人參與靈渠保護是她長期堅持做的事。

“我們興安靈渠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了,保護好靈渠的文物和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興安縣靈渠社區人大代表聯絡點,鄧春紅正給靈渠志願者講解靈渠文化和環境保護,50多名志願者邊聽邊記,為更好開展志願活動做准備。鄧春紅說,每兩個月左右就組織一次宣講和志願活動,現在參與數已有500人次。

為加強靈渠社會宣傳,近年來,鄧春紅在漓江保護日、世界環境日、憲法宣傳日(周)和靈渠論壇等活動節點、主動參與發放宣傳單、推介靈渠文化等活動,讓更多的人認識靈渠、了解靈渠、愛上靈渠。2022年1月1日,《桂林市靈渠保護條例》施行,鄧春紅先后組織了6場法律法規講座,參與人數超300。她策劃的“靈渠環保周”和“家庭環保小衛士”評選活動,激發了更多居民和家庭保護靈渠的熱情。

提出督辦建議,爭當保護靈渠的“參謀員”

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法律賦予代表的權利。在保護靈渠方面,鄧春紅用好了這個權利。

和不少興安人一樣,鄧春紅習慣在閑暇時沿著靈渠走走看看。2020年,她發現位於靈渠南岸的“三將軍墓”(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靈渠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待進一步保護修繕,鄧春紅深知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經多次走訪調研,她以代表名義提出了關於修繕“三將軍墓”的建議。當地文保部門收到建議后,委托第三方編制了修繕與環境整治方案,經上級文旅部門評審后,該建議得到及時辦理落實。

此外,鄧春紅還提出有關靈渠景區公廁管理使用、消除屋檐安全隱患的建議。在她的跟蹤督辦下,兩條建議均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和落實,古韻靈渠氣象一新。

履行代表職責,善做保護靈渠的“監督員”

興安是湘漓二水之源,二水因靈渠而“牽手”。作為桂林市的人大代表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員,監督靈渠生態環保、收集反饋有關意見建議、問題線索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執法等,是這些年來鄧春紅的履職重點。

近年來,興安縣人大常委會以監督“一府一委兩院”履行職能保護生態環境為重點,實行“執法檢查+靈渠保護提升”全過程監督。鄧春紅通過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提出了加強靈渠保護宣傳教育和部門協作的建議,為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

此外,鄧春紅還組織開展了“靈渠守護者”活動,鼓勵20多名居民擔任環保志願監督員,不定期巡查、宣傳引導、反映問題。她匯聚起了更多的力量保護環境、守護靈渠。

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作為一名基層人大代表,保護靈渠,僅是鄧春紅履職盡責的一個縮影。

自2016年當選人大代表以來,鄧春紅始終不忘人民之托、當選之責,依托代表聯絡站點提出了“增添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議”“推行環衛市場化的建議”等7條建議,均得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在她的跟蹤督辦和多方努力下,多件惠民實事相繼落地。

鄧春紅表示,今后將進一步履好職、服好務,辦成更多的實事好事,讓群眾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李春梅 張勇)

(責編:周雨樂、許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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