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查處現場。憑祥海關緝私分局供圖
人民網崇左6月21日電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寧海關緝私局隸屬憑祥海關緝私分局偵辦的一起跨境電商走私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對9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其中5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1800萬元至4000萬不等罰金,該案總罰金超過1億元。
2019年6月14日凌晨,南寧海關緝私局組織精干警力在重慶、浙江溫州、廣東東莞及梅州、廣西南寧等地開展集中抓捕行動,打掉兩個涉嫌利用跨境電商交易平台走私進口境外貨物的犯罪團伙,案值約2.64億元,涉嫌偷逃稅款4922萬元。
據民警介紹,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犯罪團伙組織人員在境外攬收普通貨物或者快件后,將貨物信息發至國內,由其他團伙成員在國內電商平台虛構訂單並制作虛假單証,利用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渠道,通過偽報貿易性質、偽報貨物品名、低報申報價格等方式,從廣西南寧綜合保稅區、憑祥綜合保稅區走私進口大量產自境外的服裝、箱包、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電子產品等高價值商品,偷逃應繳稅款,牟取巨額非法利益。
跨境電商業務自2012年開始,歷經8年多的發展,已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文件,隨后海關總署陸續發布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的相關公告,自此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務進入了蓬勃發展的快車道。
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額為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額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額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法定應繳稅款的70%征收。受差額稅率的驅使,走私分子不惜鋌而走險將境外普通貨物或者快件,偽報成申報稅率更低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並採用違法違規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境跨境電商貨物,達到其偷逃應繳稅款的目的。
這種行為嚴重沖擊我國正常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擾亂跨境電商平台的良性競爭,不利於國家對跨境電商產業監管,該案的成功偵辦對維護良好的商業環境,規范行業運行規則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緝私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單位採取偽報、低報等違法違規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違反海關管理法律、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繳稅款在二十萬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處以偷逃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逃應繳稅款在一百萬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處以偷逃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逃應繳稅款在五百萬元以上的,負責人或主要參與人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處以偷逃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南寧海關緝私局將持續緊盯跨境電商走私等各類走私違法犯罪活動,繼續保持打擊走私高壓態勢,堅決維護國家經濟秩序穩定。(王勇、閻博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