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啟動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報

2021年03月19日17:20  來源:南寧雲—南寧日報
 
原標題:南寧市啟動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報

南寧市啟動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報

每年有4個時段為申報時間

記者3月18日從南寧市醫保局獲悉,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啟動南寧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申報工作,符合條件的機構均可申報。

根據《南寧市長期護理保險協議定點護理服務機構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在南寧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登記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居家護理服務機構,願意提供我市長期護理服務並接受我市長護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的機構符合條件均可以申報。申報時間為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第1—5個工作日,其中2021年3月申報時間為3月15日至31日。

按照《辦法》,提供入住機構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應是取得有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的各級醫療機構、護理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養老機構應是依法辦理注冊登記,經民政部門批准設立或備案的養老機構,機構內設取得有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証》的衛生室或就近與至少一家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且要設置有獨立的長護險護理服務專區,做到標志明顯。同時,需配備有不少於10張的護理床位,不少於1名長護險專職管理人員,配備與長護險護理服務專區床位數、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及內容相適應的專職醫護人員,能夠提供24小時連續服務﹔專職醫護人員與床位數配比不低於1︰10,醫護人員專業類別須滿足長護險護理服務項目執行人的要求﹔專職護理員與床位數配比不低於1︰4,專職護理員須經過規范化培訓合格。機構應具備與長護險結算系統進行聯網結算的條件。

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是已取得長護險協議定點護理服務機構資格的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在確保滿足入住機構護理服務需求的前提下,護理服務資源仍有盈余的,可通過與居家護理服務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或成立獨立的居家護理服務機構的方式參與提供居家護理服務﹔專職崗位相關人員不允許兼職。

提供居家護理服務的居家護理服務機構必須是在民政、衛健、行政審批或市場監督管理等行政部門登記或備案,業務范圍包括護理機構服務、養老服務、照護服務的護理站、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此外,還要包括在南寧市城區內(含興寧區、江南區、青秀區、西鄉塘區、邕寧區、良慶區)開展長護險業務的,應設立至少一個服務點﹔在南寧市縣區內(含橫縣、賓陽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武鳴區)開展長護險業務的,應在每個縣的縣域內至少設立一個服務點﹔服務場所使用權或場地租賃合同剩余有效期限達2年以上(從遞交申請資料之日起計算)等要求。(莫嵐遠)

(責編:陳麗冰、許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