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罰款額低限提升至20萬元

2021年03月02日09:52  來源:南寧晚報
 

日前,國務院頒布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對於排污單位來說,將迎來哪些“考驗”?生態環境部門將如何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近日,南寧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韋好鵬就《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問 《條例》的特點是什麼?有哪些新的規定措施?

答:《條例》主要體現了兩大特點:第一個是要求排污單位建立環境管理台賬制度、公開排放信息,從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第二個是對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了違法成本。同時,《條例》也提出了許多新的規定舉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固定污染源實行分類管理。對影響較大的和較小的排污單位,分別實行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二是要求持証排污和依証監管。《條例》明確規定了排污單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責任,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証的排放要素、排放標准排放污染物。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按照年度執法計劃進行執法檢查。三是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各方的法律義務和責任。四是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條例》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証排放污染物、超標排放污染物等違法排污行為,都提高了罰款數額的低限,從之前的低限10萬元提升至目前的20萬元。

2問 排污單位如何辦理排污許可証?

答:簡而言之,就是對號入座、明確管理類別。排污單位可根據自己所屬的行業類別、工藝、生產規模等,對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版),確定排污許可管理類別,是屬於重點管理、簡化管理還是登記管理,然后再按照要求步驟辦理。實行登記管理的排污單位,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証,在全國排污許可証管理信息平台填報排污登記表即可。以生豬屠宰企業為例,年屠宰10萬頭及以上的屬於重點管理,年屠宰2萬頭及以上至10萬頭以下的為簡化管理,均應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証﹔年屠宰2萬頭以下的則為登記管理,不需要申請辦理排污許可証。

3問 南寧市目前大概有多少家排污單位,《條例》施行后,排污單位將受到哪些約束?

答:2020年,南寧市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排污許可發証登記,實現了排污許可管理全覆蓋、排污許可登記率和發証率“雙百”的目標,我們對影響較大的和較小的排污單位分別實施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共核發排污許可証867家﹔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實施排污登記管理,共登記5301家。《條例》進一步強化了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和義務,其核心是排污治理的責任回歸企業。從明確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和管理類別、規范申請與審批排污許可証的程序、加強排污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強化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排污許可管理工作予以規范。

4問 《條例》實施后,生態環境部門的執法監管有何新變化?

答:《條例》專設“監督檢查”章節。這一章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執法程序和執法手段的規定,解決了困擾環境執法機構多年的執法手段使用和執法証據認定問題,為今后固定源排污監管的環境執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明確了對排污許可執法檢查頻次和方式。《條例》第二十五條第1款生態環境執法機構應當按照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劃進行執法檢查,避免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二是強化排污單位配合環境監管執法的義務。《條例》第26條第1款明確規定排污單位配合環境監管執法的義務。同時,《條例》第三十九條也明確規定拒不配合的法律責任。《條例》上述規定,將對生態環境執法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三是明確監測數據發生“打架”時處罰依據的標准。在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現場執法的監測數據不一致時,執法處罰時到底是以哪個監測數據為准,這個問題一直存在爭議。《條例》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了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測數據為執法依據。

5問 目前南寧市排污單位主要涉及哪些行業?《條例》實施后,我市生態環境部門如何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

答:目前,南寧市需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行業企業主要包括有機動車燃油零售、牲畜屠宰、膠合板制造、黏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機制紙及紙板制造、危險廢物治理、米面制品制造、有機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制糖業等。

《條例》正式實施后,市生態環境部門將採取“上門服務”、組織培訓等形式,組織未取得排污許可証的企業按照程序要求申請獲証,指導企業依照排污許可証的規定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加強《條例》宣傳,增強排污單位的守法意識。同時,將加強對排污單位的執法監管和依証執法,開展排污許可的事中事后監管,結合“雙隨機”抽查檢查,將排污許可証后監管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內容,嚴厲打擊無証排污和不按証排污行為。

6問 《條例》實施恰逢“十四五”開局之年,對推動南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具有什麼意義?

答:實施《條例》,是落實企事業單位治污主體責任、落實精准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有力舉措。《條例》的施行為南寧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堅強的保障,“十四五”期間,南寧市將認真貫徹落實好《條例》,努力破解制約工作開展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全面落實排污許可“一証式”管理,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深入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改善首府南寧生態環境質量,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和幸福感。(記者黎兆齊 通訊員彭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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