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消委會提醒:租房警惕低價陷阱 謹慎選擇長租公寓

2020年12月02日09:01  來源:南寧雲—南寧晚報
 

今年以來全區接到租房咨詢投訴舉報311起,廣西消委會提醒——

租房警惕低價陷阱 謹慎選擇長租公寓

房子托管中途惹糾紛,業主維權難﹔長租公寓運營方“跑路”,租金押金討回難……近年來,一種新興的租賃行業——長租公寓受到租房人群青睞,但由於缺乏相應的監管機制,一些地方出現租賃糾紛甚至“跑路”“爆雷”事件,讓不少業主、租戶成為受害者(南寧晚報11月20日《簽合同“被套路”?房子交給公司“托管”業主提前收回起糾紛》(點擊查看)曾作相關報道)。11月30日,廣西消委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市民警惕出租房低價陷阱,謹慎選擇長租公寓。

2018年9月,市民黃女士與北京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以下簡稱托管公司)簽訂了房屋出租托管合同,將位於南寧市長湖路一小區的一套房子委托給該公司托管6年。合同約定,租金按季返還給黃女士,其間有6個月空當時間。但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因6個月空當時間從何時開始計算產生了分歧。

今年8月底,市民韋女士和廣西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租賃房屋合同,以每月1980元的價格在青秀區某小區租賃一套房子,付款方式為“押一付九”,租金和押金一次性支付合計19800元。11月中旬,韋女士收到業主的電話稱,由於該公司沒有向他們支付后續租金且聯系不上,他們計劃在一個月內收回房子。

與韋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不少租戶,目前初步統計有160人,初步統計涉案金額超100萬元。

據了解,該公司成立於今年6月,經營范圍包括物業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經濟等。剛成立5個月不到便出現經營問題,在業內人士看來,該公司涉嫌“入場就是為了出場”。按照公司的成立時間與“爆雷”時間,該公司的運營模式應為:先成立公司,以高收低租和長收短付的經營模式,快速積累大量房源和租客后,收一年半載租金,后續再以經營不善為由申請公司破產或注銷公司,全身而退。“這種做法門檻低,手段隱蔽,模式易復制,在業內已非常普遍。”該業內人士表示。

記者從廣西12315投訴舉報系統了解到,今年以來,全區12315投訴舉報系統接到涉及房屋出租服務的咨詢、投訴及舉報共311起。投訴主要集中在長租公寓,問題多為房屋出租公司大量租入房屋,再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即以市場價租入房屋,稍低於市場價轉租給消費者,一次性收取消費者1~2年租金但按月支付房主租金)方式出租散客,把提前多收的租金挪作他用,並因資金鏈斷裂導致的運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損害租客和房主兩方權益。消費者在租房時,要多留心。

■消費提示

針對多家長租公寓企業資金鏈斷裂、“跑路”失聯情況,為防范風險,廣西消委會發出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租房時注意以下幾方面:

●租用房屋前要對出租公司的情況做好功課

消費者仔細了解公司經營資質、成立時間及運營實力,選擇口碑信譽較好,特別是在銀行開立房租資金監管賬戶的正規專業公司。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相關信息,特別注意查看企業是否被列入異常經營、是否有違法違規記錄、是否進行正常年報。謹慎選擇成立時間較短的房屋出租企業,防范一些不良商家通過積累大量房源和租客,一次性收取大額租金,快速囤積資金,再以經營不善為由申請破產甚至跑路,導致租客和房主很難維權。

●租房時要核實房源並警惕租金過低陷阱

消費者要防范“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的市場風險和消費陷阱,提前了解周邊住房市場租金價格,掌握片區房屋租賃均價和支付方式。建議租客選擇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較大額度房租。要求出租公司提供承租房屋的不動產權証(房產証或購房合同),或出租公司與房主簽訂的出租或中介服務合同,明確委托的性質,判斷出租公司是否有權力代房東招租或是否有資格成為“二房東”。

●簽訂出租合同時要防范“租房貸”陷阱

消費者要仔細查看合同內容,避免可能存在的隱形霸王條款,明確糾紛發生后的違約責任。警惕出租公司誘導消費者與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貸款,以消費者的信用風險換取資金保障,一旦經營不善,極易造成消費者面臨個人資金或征信風險。

●簽約后,留存收據等証據,保護合法權益

簽訂合同后,注意對相關材料進行復印留存,一旦出現糾紛盡量與租賃方協商解決,確實不能解決或發現租賃方有違法違規行為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爭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陸增安 通訊員李佩霞)

(責編:龐冠華、許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