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青蛙也犯法!環江4名男子抓了116隻野生蛙被判刑

2020年07月23日08:49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河池7月23日電 (沈泉池)稻花香裡說豐年,聽取蛙聲一片。涼風吹拂的夏夜,聽著田間地頭蛙聲一片,有些人卻動起了歪腦筋,捕捉青蛙來“打牙祭”,追求美味,殊不知這是在違法犯罪邊緣游走。

近日,河池市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了一起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而這起案件的“主角”就是前面提及的野生蛙(當地俗稱“螞拐”)。

庭審現場。河池中院供圖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敏、侯某貴、楊某生、韋某富是工友。4人發現所住地周圍時常蛙聲一片,便決定閑暇時前去捕捉。

2020年3月24日20時許,4人自帶頭燈、鐵線等工具,騎摩托車到該縣思恩鎮某村屯附近農田找“螞拐”,以頭燈照射的方式獵捕,將捕獲的“螞拐”用鐵線串連以防脫逃。后經附近村民舉報,4人於當日23時許被森林公安局民警當場抓獲,並繳獲作案工具以及各種蛙類並予以扣押。經清點,4人抓獲的野生蛙類共116隻。

圖為沼蛙,系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河池中院供圖

圖為虎紋蛙,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河池中院供圖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物証鑒定所鑒定,4人抓獲的116隻野生蛙類中有2隻虎紋蛙(均為活體),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余下114隻蛙類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別為沼蛙10隻(6隻活體4隻死體)、澤蛙103隻(均為死體)、花姬蛙1隻(為死體)。

另查明,根據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和解協議,四名被告已共同購買25000尾魚苗用於增殖流放,替代性改善生態功能。

四名被告放生魚苗。河池中院供圖

法院認為被告人梁某敏、侯某貴、楊某生、韋某富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4人均是主犯,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購買魚苗增殖流放,可從輕處罰。法院判決四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的刑罰。

(責編:沈泉池、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