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販子”落網記

廣西百色市右江區警方打掉一個倒賣銀行卡犯罪團伙,11人落網

2020年07月16日16:10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一套包含銀行卡、手機卡、網銀U盾等信息在內的銀行卡值多少錢?如果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可能隻需幾十塊錢。但在一群倒賣銀行卡的嫌疑人手中,出售者出售的信息可達300至500元一套,而倒賣者能翻幾番。

近日,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經過一個多月的偵查,摧毀了一個以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王某某為首的倒賣銀行卡犯罪團伙,該團伙11名嫌疑人全部落網。共扣押涉案銀行卡75張、銀行U盾密碼器22個、電話卡146張、電腦5台、手機18部。

領導被冒 公司受騙牽出大案

4月30日上午,百色市右江區某置業公司財會人員被人冒充公司領導騙走現金95萬元。事隔6天后,該公司才知道被騙,便匆忙到公安機關報案。由於案情重大,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隨即組織刑偵大隊、合成作戰中心和那畢派出所組織專案組召開案情研判會,全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受害人提供的銀行帳號,民警查詢到95萬元已被詐騙嫌疑人取走,賬號戶名是廣西陸川縣人黃某。

兵分多路 犯罪分子悉數落網

圍繞黃某展開調查,專案組民警發現,有兩名陸川人近期向社會閑散人員購買銀行卡,再通過其他渠道賣給賓陽縣的收購者。經深入摸排,民警掌握了賣卡者與收卡者的基本情況及其落腳點,收網時機成熟。

5月26日,專案組兵分三路趕赴廣西陸川縣、賓陽縣,以及廣東省東莞市展開抓捕行動。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東莞抓捕組連夜開展行動,在摸清嫌疑人的兩處落腳點后,迅速出擊,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藍某某等4人﹔在陸川縣一舉抓獲團伙成員黃某、丘某某等5人﹔在賓陽縣成功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5月30日,辦案民警前往賓陽對“四哥”實名趙某某進行抓捕。趙某某利用自己對當地環境的了解兩次逃脫公安機關的追捕,但是在辦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於7月10日被抓捕歸案。至此,該團伙11名嫌疑人全部落網。

低買高賣 為詐騙分子輸送“彈藥” 

經審訊,專案組基本摸清了該案脈絡。現年27歲的王某某在廣東務工時認識了有銀行卡和電話卡需求的老鄉“四哥”,王某某便想著幫“四哥”收購銀行卡,自己從中撈點辛苦費。今年4月份,王某某開始在幾個QQ群裡發布購買銀行卡、網銀U盾、電話卡等“三件套”的廣告消息。在QQ群的陸川籍李某某覺得有利可圖,並與王某某聯系,達成一套銀行卡1000元的購買協議。之后李某某和老鄉藍某某商量一起收購銀行卡,轉售給王某某牟利。據統計,共有7人向李某某和藍某某提供“三件套”的銀行卡。而后李某某將收到的銀行卡轉賣給王某某和 “四哥”,王某某則從“四哥”處得到每套200元的好處費。

據供述,丘某某將10套銀行卡出售給李某某,獲利5600元﹔李某英將5套銀行卡出售給藍某某,獲利1500元﹔李某某共向王某某及趙某某等人倒賣了36套以上的銀行卡,一共獲利28700元左右﹔藍某某分得贓款2000多元。王某某及趙某某收購到銀行卡后,再高價銷售給境外實施詐騙的犯罪分子,從中牟利。

以低價格收購他人的銀行卡,再轉賣賺取差價,本以為是穩賺不賠的“生意”,最終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該團伙成員王某某、李某某、藍某某涉嫌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丘某某、李某英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依法逮捕﹔趙某某被刑事拘留,其他5名嫌疑人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民警表示,銀行卡作為個人信息的載體,不能隨意買賣。貪圖利益而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容易造成信用和財產的損失。同時,群眾應將閑置的銀行卡應及時注銷,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黃鳳桃、實習生李煥霖)

(責編:吳明江、龐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