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查處利用合作社套取資金案件

2020年07月13日09:51  來源:貴港日報
 
原標題:桂平市查處利用合作社套取資金案件

  近日,桂平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指導站副站長黃某某涉嫌貪污一案審查終結,黃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該案由桂平市紀委監委在查辦桂平市農科所原所長盧某某等4人利用專業合作社套取國家補貼窩案中發現。這兩起涉案金額共160多萬元、涉及5人的連環案被嚴厲查處,有力斬斷伸向扶貧項目的“黑手”。

  近年來,該市持續深化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和“抓系統、系統抓”工作,查處利用合作社套取資金案件助力脫貧攻堅,強化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為全面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該市緊緊圍繞扶貧領域抓案件推進,堅持零容忍、強高壓、長震懾,採取“委領導包案負責”“帶案下鄉”“專案突破”等措施,上下聯動、協同作戰,確保精准發力、精准監督、精准問責。2018年以來,該市處置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共244件,立案367件,結案348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47人,組織調整或處理281人。

  針對當前農村各種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該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加強蹲點調研,找准合作社資金使用和監管方面的問題,推進對合作社的專項督查,確保一個問題抓精准發現,一個問題抓整改到位。

  針對扶貧領域的典型案件,該市紀委監委明確查找問題和制訂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的時限,壓實整改任務,並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堵塞漏洞。該市巡察機構列出巡察中發現的“合作社資金管理使用混亂”等村級集體經濟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出處置和整改的“處方”,確保盡快建立健全村民合作社監管的有效制度。(首席記者陸小潔 通訊員陳誼軍 秦方)

(責編:王勇、許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