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計劃

2020年07月01日09:12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南寧7月1日電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計劃的通知》,就做好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計劃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擴大廣西失業保險保障范圍。

(一)及時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足額落實各項失業保險待遇。自2019年12月起,對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二)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廣西參保且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和已參加失業保險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從失業人員申領之月起計發。失業補助金標准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的80%,具體標准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同一統籌地區實施同一標准。自治區本級失業補助金標准如下:參保未滿1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的20%﹔參保1年以上未滿5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的40%﹔參保5年以上未滿10年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的50%﹔參保10年以上的每月發放本統籌地區失業保險金最低標准的60%。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失業人員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三)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范圍。對於2020年5月至12月期間,廣西2019年以來參保不滿1年且2020年未繼續參保的失業農民工申領臨時生活補助的,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水平,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享受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等待遇。

在實際操作中,各地要優化經辦流程,減少証明材料,取消附加條件,在6月底前實現失業補助金等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網上申領,讓參保失業人員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通知》指出,要實施失業保險穩崗專項支持計劃。主要內容為加大對2020年廣西深度貧困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一般企業穩崗返還標准由該企業及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提高至100%。

返還流程要提高審核發放效率,做到隨報隨審,不得設定集中申報期和資金撥付期,推廣“不見面”服務,努力實現全程網辦。同時加強基金風險防控,強化資金監管,當本統籌地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不足以具備支付24個月能力的,停止執行應急返還政策﹔當本統籌地區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不足以具備支付12個月能力的,停止執行一般穩崗返還政策。(陳燕、楊檣)

(責編:陳燕、周雨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