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海洋行政處罰執行案件

2020年06月15日15:56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人民網北海6月15日電 近日,北海海事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非法圍填海的海洋行政處罰案件。目前,被執行人北海某海洋公司將非法圍填海佔用的海域全部恢復了原狀。

2016年5月12日,北海某海洋公司與案外第三人簽訂《土地承包合同轉讓協議》,之后該公司對合同協議海域上的吹填沙堆進行平整,並運來泥土、建筑廢料平整場地,建設臨時碼頭。2018年1月,北海市海洋與漁業局(下稱“海洋局”)對該公司上述違法佔用海域、填海的行為進行查處,於4月8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佔用的0.3804公頃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非法佔用該海域期間內應繳納海域使用金十五倍,計256.77萬元的罰款。該公司對行政處罰不服,向北海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北海海事法院一審、廣西高院二審,均判決駁回了該公司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該公司繳納了罰款256.77萬元、加罰款50.84萬元,恢復了違法填海0.305公頃,但仍有0.0754公頃未清退。海洋局遂依據該行政處罰決定書向北海海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並於4月24日立案執行。

執行過程中,鑒於被佔用海域的騰退、恢復原狀不僅事關對海洋生態環境的修復和保護,更對當地非法侵佔海域、污染海洋環境的違法行為將起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北海海事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要求執行局一方面加大普法宣傳,營造執行威懾,另一方面加強執行聯動,形成執行合力,確保取得良好執行效果。

4月28日,執行法官現場召集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到法院,向其釋法明理,宣傳當前國家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律法規以及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非法圍填海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並向其釋明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可能面臨的罰款、拘留等處罰措施。通過對被執行人的普法宣傳教育,樹立執行工作的強制威懾力,爭取被執行人對執行工作的配合,為案件的順利執行打下基礎。

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就需騰退海域的界址范圍存在異議,執行法官及時加強與海洋局的溝通,翻閱用海勘測圖、遙感影像圖等資料,掌握被佔用海域需騰退、恢復原狀的范圍。

4月29日,執行法官驅車前往案涉海域鐵山港區興港鎮,組織雙方當事人到案涉海域現場進行詳細勘查。

5月19日,執行法官再次組織雙方現場打樁定標,精准確定需騰退的具體界址范圍,破解雙方對需騰退海域范圍存在分歧的問題。經過勘查、打樁定標的前期准備工作,在雙方確認無異議的情況下,被執行人雇請多輛挖掘機連續作業,用兩天時間將佔用海域填埋物清理完畢,恢復了該海域的原狀。至此,該海洋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案順利執行完畢。

該案順利執結,彰顯了司法機關對海洋行政執法部門作出的非法圍填海行政處罰決定的維護和支持,提升了行政處罰的威懾性,同時展現出法院在保護國家海岸線和環境生態安全的決心,有力打擊了非法侵佔海域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了海洋生態環境,對於推進依法用海、管海、服務保障海洋強國戰略具有積極意義。(陳燕、李天和)

(責編:陳燕、陳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