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証練車!誤將油門當剎車致1死1傷 女子領刑一年

2020年03月26日10:26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
 

路上無証練車 誤將油門當剎車

柳州一女子釀一死一傷事故,領刑一年

事發現場。(資料圖)

正在學習駕駛的26歲女子曾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証的情況下,竟然在柳州市新柳大道上練習開車,並在一個亮起紅燈的路口,誤將油門當成剎車,釀成一死一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魚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曾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曾某是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案發前在柳州市柳東新區一家企業工作。本月上旬,魚峰法院開庭審理了曾某被控犯交通肇事罪一案。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曾某當庭認罪,並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很后悔,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據曾某交代,她想在考駕照之前練習開車,便找男朋友何某要了車子,並搭乘何某從她的宿舍出發,准備經新柳大道開往柳州市中心。行至九子嶺路口時,她見前方的交通信號燈是紅燈,便想踩剎車停車,不料卻誤把油門當成了剎車踩,車子快速沖出路口釀成交通事故。事發后,她撥打了120和110,並將被撞小轎車中受傷的女司機救了出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2月12日晚上7時許,曾某無証駕駛一輛桂B號牌SUV汽車,搭乘男朋友何某沿新柳大道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行至九子嶺大道路口闖紅燈信號超速通過路口時,與駕車沿九子嶺大道由北往南行駛至此的被害人覃女士相撞,后曾某駕駛的車子失控碰撞正在新柳大道人行橫道上行走的被害人孔先生,造成孔先生當場死亡、覃女士受傷、交通設施及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曾某打電話報警並在現場等待交警處理。

經交警部門認定,曾某在這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曾某的親友已代她向傷者覃女士賠償醫藥費、賠償金並就車輛維修達成協議﹔親友還代表曾某向死者孔先生的家屬賠償了29.3萬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曾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於其案發后在現場等待,歸案后如實供述,並賠償了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一審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處曾某有期徒刑一年。(記者鐘華)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