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寧3月13日電 3月1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出台《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依法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主要從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和破壞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類刑事犯罪、發揮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職能、積極參與經濟領域社會治理等方面形成具體舉措22條,切實把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作為當前檢察機關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好落實,為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復工復產、穩定發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產品、檢察產品。
《意見》明確,全區檢察機關要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和破壞企業復工復產的各類刑事犯罪,充分發揮批捕、起訴、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等各項刑事檢察職能作用,努力為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突出打擊重點,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嚴格規范司法行為,積極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依法妥善處理疫情期間涉企案件,最大程度防止辦案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負面影響。
《意見》指出,各級檢察院要發揮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職能,強化復工復產中疫情防控司法保護。優先辦理疫情期間發生的合同糾紛、醫療糾紛、產品責任糾紛、勞動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各類民事申請監督案件﹔聚焦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衛生防疫、治安管理、市場監管、動物檢疫、勞動保障、征收征用等重點領域和執法環節,積極參與涉疫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執行案件的化解工作,主動加強與人民法院、行政機關溝通協調,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積極開展源頭治理監督。
《意見》還提出,積極參與經濟領域社會治理,營造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氛圍。要綜合運用刑事追訴和非刑事手段處置化解矛盾糾紛,做好疫情防控中利益受損企業及人員疏導穩控工作,及時有效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現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大力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結合辦案,及時提醒復產復工企業注意生產、管理上存在的風險、漏洞,針對企業復工復產中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主動提出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做好法律風險防控。(譚曉純、汪俊輝、彭遠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