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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筑牢困难群众幸福底线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实施的决定》的探索与实践

2025年06月17日23:04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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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既要靠“温度”,也要靠“制度”,更要靠“法治”。2024年,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中,北海市委统筹部署、把舵定向,北海市人大依法赋权、凝聚共识,北海市政府主动作为,高效执行,三方共同发力、精准施策,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

高位推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机制法治化

北海市委始终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的重要任务,全面对标全国、全区政策标准,深入调研北海实际情况,联合北海市政府出台《北海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其涵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明确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与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动态挂钩,确保救助保障水平与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为进一步巩固机制得以长效实施,北海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以立法形式固化成果,让政策红利转化为法治保障”,这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效实施的决定》的出台锚定方向,也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装上“双保险”。

依法赋权推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机制有效实施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北海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三项举措高质量制定《决定》。一是“沉下去”调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走访低保家庭、残疾人群体,找准救助政策执行的“堵点”;二是“敞开门”协商,联合多部门及专家代表参与条款修订,确保政策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三是“严标准”审定,将市委有关“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核心要求转化为法规条款,让“纸面标准”变为“刚性约束”。

在此基础上,《决定》以“四个特色”进一步夯实保障:一是“标准刚性”保基本。明确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水平原则上只升不降;二是“调整时效”应民需。原则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在当年5月底前调整完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三是“协同监督”提效能。构建政府、人大、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四是“资金兜底”守底线。要求对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定保障范围内的救助资金给予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通过上述举措和制度设计,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有力推动北海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稳居全区前列。

以创新实践实现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机制的长效普惠

《决定》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北海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从“政策推动”迈向“法治护航”。其创新在于:一是“固优势”,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以立法形式固化,建立长效稳定机制,使保障水平稳定运行。二是“优机制”,加强大数据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化规范救助流程和创新便民措施;同时,强化动态监测、救助政策宣传和各方力量监督机制等短板。三是“树标杆”,为全区探索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的法治化路径提供“北海方案”。

通过制定和实施《决定》,回应的是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彰显的是北海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情怀。从政策到立法,从探索到示范,北海正以法治之力,将民生底线筑得更牢、幸福底色擦得更亮,为全区乃至全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事业贡献实践智慧。(张茫茫)

(责编:王勇、许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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