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全力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迈进
近年来,桂林市坚持把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作为支持生育、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在制度建设、供给能力、质量提升等方面应势而谋、持续发力,全力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坚实迈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
应势而谋,高位统筹推进托育体制不断健全。桂林市委、市政府将婴幼儿照护和托育服务发展纳入《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桂林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中,将全面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压实主体责任。印发《桂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桂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桂林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桂林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桂林市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试行)》等,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生育支持的重要措施。建立卫健、财政、发改等20个部门参与的普惠托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统筹推动落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资金投入、场地供应、金融支持、政策协调等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印发托育机构备案办事指南,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桂林市备案托育机构达218家,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为4.1个,排全区第一位,可为群众方便就近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
顺势而动,多方发力夯实托育服务发展基础。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多方资源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托育机构发展提质扩面。将托育服务用房要求纳入全市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条件及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四同步”。全面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每年为托育机构节约运营成本40多万元。将托育机构纳入“桂惠贷”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减轻托育机构融资压力。统筹财政资金768万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托育机构建设,为备案托育机构购买责任保险,有效防范托育机构经营风险。释放财税政策红利,减免相关税费465.97万元。培育婴幼儿照护特色劳务品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全年共发放婴幼儿照护相关培训补贴400万元。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创新多元发展、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等措施,持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市总工会每年评选2个示范性托育机构,并发放5万元的补助资金。
乘势而上,推动“幼有善育”高质量发展。桂林是广西重要高校集聚区,拥有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医学院等16所高校,同时有包括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内的三级甲等医院10家。依托优势的院校、医疗资源,积极探索医育结合、医教结合发展新模式,推进“医、教、育”产学研深度融合,市妇幼保健院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打造校院协同育人“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市妇幼保健院为大学生提供优质实习实训平台,携手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与抚育工作,推进桂林市婴幼儿照护保健工作的人才培养与发展。全市13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3所技工院校设有幼儿教育专业,共有在校生2917人,每年为托育机构输出毕业生900余人;42家民办培训机构开设育婴员、保育师、母婴护理等相关培训专业,累计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技能培训5392人次,持续推动托育服务水平提升。2024年,在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主办,以“‘托’举成长希望 ‘育’见美好未来”为主题全国托育职业技能竞赛中,桂林市1名选手荣获全国个人一等奖。(戴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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