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近年来,凌云县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在巩固参保成果、减轻就医负担、提升保障质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保障。
“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有病能及时医治,国家医疗保障很好,减轻我的负担。”泗城镇览沙村李大哥因病住院治疗,出院时费用报销合计8046.32元,报销比例达86.07%。
据介绍,凌云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待遇和服务水平。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以及职工医保住院、门诊共济待遇,解决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保障问题。设立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升医疗救助托底能力。全县30种大病患者都有一人一策救治方案,家庭医生随访或救治服务率100%。
凌云县扎实推进医保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积极落实参保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截至10月28日,已发放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未满18周岁和年满60周岁)、监测对象参保补助2.49万人共581.53万元,重度残疾1680人48.72万元,脱贫人口5.54万人676.22万元,计生对象2887人93.13万元。建立因病返贫致贫防范机制,做好监测,健全高额费用预警和信息共享机制。截至10月30日,将普通居民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脱贫人口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的监测数据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 4503人次,其中普通居民2485人次,纳入监测对象29户127人,脱贫人口2018人次,纳入监测对象25户114人。新纳入对象在医保平台标识,享受倾斜资助政策。对医疗费用自付超过10000元的名单进行排查,符合依申请医疗救助的进行“一事一议”,今年1-10月审核通过22人,拨付救助资金12.05万元。(韦轩)
来源:凌云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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