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业务

为加强广西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工作管理,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行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公路联网收费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行,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联网收费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规划建设、运营管理、通行费清分结算等方面进行规定,建立相应的机制,维护收费公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即日起,广西全区范围内公路联网收费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清分结算”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管理机构、各联网收费公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相关责任,为ETC推广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办法》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制定、联网收费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跨省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联网收费运营监督管理和清分结算监督检查等工作,并依法设立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及通行费清分、结算工作等各项管理工作。联网收费公路经营者负责所辖路段通信、收费、监控三大系统的建设、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发行服务机构负责建设、运营、管理ETC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培训和指导运营网点及收费站服务点ETC业务等。
《办法》提出,联网收费公路经营者和发行服务机构应按时采集新增或变更的收费基础参数信息并报送管理机构,确保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转和收费数据的安全、完整以及通信线路的畅通,及时准确完整上传收费、监控等运行数据;确保ETC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以及通信线路的畅通,与相关方及时完成ETC交易数据及用户状态信息的交互、管理。管理机构、各联网收费公路经营者和发行服务机构应对联网收费系统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切实做好病毒防范工作;同时加强对收费、通信、监控等联网信息进行安全稽核,严防信息被非法增加、删改或复制,确保收费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黄静兰 黄锐)
来源:广西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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