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

近日,贺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对2022年以来工作亮点、核心业务数据等基本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研究确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和具体措施。贺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绍银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县(区)检察院2022年开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就各业务条线今年的工作要点、重点和主要措施开展座谈研讨。
会上,邱绍银对今年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升开拓创新监督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全面提高检察能动履职水平。全市检察机关要提前谋划,争取工作主动,全面对照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尽早消灭办案空白,全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要创新办案理念,主动出击拓展案源,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要积极开展好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专项监督活动,确保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要强化公开听证工作,做到“应听尽听”,助力提升案件社会效果。要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工作,以精品优秀案件带动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不断完善和加强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以“检察一体化”为目标,加强“四大检察”等部门之间、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案件线索移送,协作调查取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协同治理,深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住建、林业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制度的落实见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运用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大数据赋能检察办案为着力点,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探索推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现代化本地模式。扎实推进与大数据发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住建、林业等行政机关的数据共享,通过建立监督模块,筛查类案线索,完善监督体系,把数字检察战略逐步落实到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
四是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质效,扩大办案社会影响力。要强化办案成果展示,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通报办案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社会知晓度。突出“为民办实事”,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打造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和精品优秀监督案件。(罗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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