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开展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建设验收工作【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乡镇基层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钦州市乡镇基层消防力量建设,9月26日至29日,钦州市人民政府率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市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期间,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考评、现场帮扶、座谈反馈、查阅资料的方式,先后深入浦北县寨圩镇、平睦镇以及钦北区小董镇、长滩镇消防派驻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在实地验收中,验收组现场听取了各乡镇政府关于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建设情况汇报,并重点对各乡镇消防派驻机构机制建设、保障和管理机构成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员编制落实进行了核查。
验收组要求,各级要承担属地主体责任,按照“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的思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将完善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建设,加强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事业编制,确保乡镇消防派驻机构人员和车辆器材保障到位,提高乡镇消防派驻机构的规范化水平和战斗力,真正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根据钦州市政府的任务要求,今年内要完成4个县(区)级保障中心和54个乡镇消防派驻机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并完成验收。目前,陆屋镇、武利镇、小董镇、黄屋屯镇、大番坡镇、犀牛角镇、张黄镇、北通镇等镇高度重视,与消防部门联合,多次协商沟通,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在争取队站经费保障、人员编制落实和硬件设施上下了很大功夫,成效显著。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将在这方面进行倾斜,力争在年内完成任务,通过验收。”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黄维政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将派出调研组深入各乡镇实地调研专职队选址、营房建设、人员经费保障等情况,支队也将积极协调各镇政府在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建设上给予指导意见,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经费、人员、装备上的支持,确保在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完成任务。
据悉,自2020年12月31日《钦州市 2021-2022 年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出台以来,在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的主导下,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自贸区已分别成立具有事业编制的消防救援综合保障中心,并按照四个“独立”标准(独立办公、独立人员、独立设备、独立经费),对所辖54个乡镇消防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乡镇消防派驻机构在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李凯)
(责编:班小晴、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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