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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法院成功调解2836件案件 节省诉讼费778万余元

2021年12月28日09:34 |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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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累计委派诉前调解案件14977件,结案8729件,调解成功2836件,成功率约为32.5%,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778.13万元。这是记者昨日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媒体见面会上获悉的消息。

据悉,青秀区法院构建“法院+N”多元解纷联动网络,与多个组织机构建立了合作对接关系。发挥特邀调解作用诉前化解纠纷,至今已组建包含53名特邀调解员、22个特邀调解组织在内的特邀调解团队,今年共计调解成功案件2836件。加强诉调对接,保障诉非衔接。对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指定法官审查后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立案审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运用调解平台实现“云”上调解,邀请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平台开展线上调解,对调解案件的分派、卷宗查阅、结案等进行全流程线上办理。今年在线办理音视频调解案件4348件。

在对各类纠纷的调解方法上,青秀区法院通过深入研究纠纷的复杂性、类型性特征,实行类型化案件分类处理,精准施策,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理念应对多元矛盾纠纷。

2013年6月,原告张某、南宁A公司分别与南宁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A公司分别借款给B公司用于借给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以原告张某、A公司实际借出的金额结算,年利率24%等等。原被告商定后,张某先后支付两笔借款共计1100万元;A公司支付借款500万元。被告B公司收到借款后,按期支付2014年5月之前的利息,但之后的利息和本金均未支付。为此,两原告曾多次追索,未果。张某、A公司认为,B公司在收到借款后,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已构成根本违约。张某与A公司于2021年4月向青秀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偿还本息。

法院选择了委派专业特长相对应的特邀商事调解组织——中国贸促会广西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断对调解方案进行调整,力争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经过调解员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记者苏昭宇)

(责编:陈丽冰、庞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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