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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三注重”实现案件审理三年“零申诉”

2021年12月27日09:22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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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恭城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以“三注重”充分发挥案件审理职能作用,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使案件审理工作三年来实现了“零申诉”。

注重架起群众“连心桥”,源头上化解申诉。处分并非“一处了之”,回访也非“访到即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挽救一人,教育一片”的原则,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提高案件审理的满意度和认可率,用心用情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申诉。

注重定向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本质上减少申诉。该县纪委监委依托“线上+线下”业务培训,为纪检干部“蓄能充电”。线上,利用工作微信交流群,定期发布专题办案指导意见,强化办案人员党纪法规的深入理解;线下,组织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高质量培训班及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会,促进办案人员由“生手”变“熟手”,从“熟手”变“行家”,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纪法贯通能力,履职尽责准确把控细节,筑牢案件质量最后一道防线,从本质上减少申诉。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审理业务骨干参与培训20人(次)。

注重探索终身责任制,制度上遏制申诉。有权必受监督,用权不可任性,必须规范行使监督执纪权,给监督执纪者戴上“紧箍咒”。一个案件的办结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深远的,没有对办案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便是让“灯下黑”有机可乘。坚持关口前移,探索长效机制,严格实行“案件终身责任制”,从案件线索、办案措施、办案安全到处分决定,坚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责任分工,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依法依纪办案,从制度上遏制因案件质量而引起的申诉案件。

“必须坚持案件质量就是工作‘生命线’,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优质化、高效化,才能把申诉化解在萌芽状态。”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刘秋月、俸溪)

(责编:陈露露、黄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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