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推进多元联动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谢谢广西的法官叔叔阿姨把救助金送到我们家,让我们不用为今后的读书和生活发愁。”近日,接过司法救助金,家住云南省广南县的兄妹俩愁眉舒展,连连道谢。这是广西法院开展司法救助送到家工作以来的又一典型案件。除此以外,广西法院还远赴内蒙古、重庆等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长期坚持不论当事人的户籍、民族,只要符合条件均是给予平等救助的工作总基调,贯彻“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救助工作新理念。
近年来,广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司法救助跨地域工作,特别是对发展落后、生活贫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加强帮扶救助,以更为开放、包容的司法保护姿态,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助力壮美广西“一带一路”建设。
广西法院积极与党委政法委、财政、公安、司法、民政、社保、妇联、残联等多部门沟通协调,大力构建广西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大平台,形成“政府支持、部门负责、相互联动、社会参与”的国家救助保障体系。重点在关爱困难妇女、儿童两类救助群体上下功夫:一是建立未成年人救助跟踪反馈机制;二是为妇女、儿童两类救助群体提供定期心理疏导服务;三是协调解决救助群体的再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四是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分类量化的实施细则》。
2019年以来,广西高院办理单个案件给予司法救助金达1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计14件,其中对一名全身烧伤的残疾妇女,创新突破现行的救助限额标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司法救助金,大力彰显司法为民宗旨与精准救助的社会效果。
广西高院赔偿办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向7409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亿元。下一步,广西法院将继续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更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继续推进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工作大格局。(王勇、兰丹丹、陶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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