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广西频道>>要闻

广西12条措施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2021年08月12日11:56 |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小字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新闻发布会,人民网从广西自然资源厅了解到,2020年4月,该厅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项目改造主体、规范项目供地方式、完善项目改造实施模式、规范公益性用地移交、支持降低成本、加强实施监管、强化市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强化倒逼措施等十二条措施,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旧城镇、城中村集中连片改造,助推城市更新,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精准度的用地政策支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要求,该厅制定了《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成果图件编制要求》,周密部署全区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认定和再开发工作。其中,南宁、柳州、桂林、贵港等城市实施旧城镇和城中村改造,改变了城市局部地区建筑布局杂乱无章、配套设施落后、交通堵塞严重、建筑安全和消防隐患突出的状况,重新规划建设后,拓宽了城市道路,完善了周边配套设施,极大提升了城市的形象,优化了城市的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

截至目前,14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实施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217个,面积996.29公顷;已经完成项目32个,面积87.86公顷。(潘正伟)

(责编:刘佳、叶斌)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