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端:用心履职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1年06月23日10:52  来源:柳州检察
 

4月27日,共青团广西区委在南宁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广西共青团五四表彰座谈会,会议对第二十四届“广西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2020年度广西五四“两红两优”等奖项获得者予以表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黄端同志荣获“广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全区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黄端(左一)和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黄端同志21岁入党,从事检察工作14年,经验丰富,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以党建引领未检业务提升

黄端同志以服务大局的高度履行未检职责,带领未检团队荣立广西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她入选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担任广西青少年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发表或获奖论文20余篇,曾获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三等奖、广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她研发主讲的未检业务培训课程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录制未检微课程入选柳州市金牌讲师精品课程并获“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推广。

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特殊群体

黄端同志立足检察职责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她起草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获决策采用,在全市范围推动建立了10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柳州系广西首个实现此类办案场所基层全覆盖的地市。她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致二死二伤恶性案件,因精准指控犯罪并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效果显著而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社会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典型案例,她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多件未检案件荣获全国、全区典型案例。

联合司法社工为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等综合保护救助

为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等关爱救助

制发检察建议

参与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

黄端同志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撰写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向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规范教职员工队伍管理的检察建议并获得采纳,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了清查涉罪教职员工和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全市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共同把好教职员工入职关口。

到三江县红岩村小学为侗家留守儿童送去法治课

到市一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以全国试点为契机

创建“1+3”未检办案模式

柳州市检察院2019年入选全国首批40家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2020年入选全国首批12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单位,黄端同志均担任试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并以试点为契机创建“检察官+团干部+司法社工+志愿者”的“1+3”办案新模式。柳州“1+3”未检模式多次获央视《今日说法》等各级各类媒体采访报道。

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黄端同志担任本市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和教育矫治。组建全市首个“法治进校园”检察巡讲团,组织普法巡讲300余场次,受益25万余人。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创建检察官“法治云课堂”,制作推出网络法治课16期。她带领未检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先进集体。(彭燕玲)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