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政策

自治区财政3年筹措133.5亿元支持

2021年06月22日08:52  来源:广西日报
 

■ 对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增长1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按当年营收新增量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 对自治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物流企业来桂建设的仓储物流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500万元的补助

■ 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等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总部设在广西且在桂纳税的连锁经营服务业企业扩大连锁规模,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

■ 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自治区级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其管理机构一次性200万元奖补

6月18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从做大产业主体、做优产业模式、扩大有效投资、提升集聚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着手,自治区财政3年筹措133.5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

培育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对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且增长10%(含)以上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按当年营收新增量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且增长10%(含)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按当年销售额新增量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服务业企业上统入库。对首次纳入统计且第二年仍在库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支持现代物流业项目建设。对自治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物流企业来桂建设的仓储物流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500万元的补助;对当年新创建的5A、4A、3A级物流龙头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将技术中心、研发机构、设计院所组建成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对新设立且主营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资金,用于相关科技服务项目建设。

做优现代服务业模式。鼓励品牌化标准化发展,鼓励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对当年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等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150万元一次性奖补。鼓励总部设在广西且在桂纳税的连锁经营服务业企业扩大连锁规模,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对新建资源要素交易、工业互联网、商品交易、科技研发等平台系统并正常运营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平台项目总投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

对纳入自治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培育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及自治区级步行街、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其管理机构一次性200万元奖补。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对年度综合考评优异的设区市给予4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记者/周红梅)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