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4人

2021年06月21日17:58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天等6月21日电 “这次谈话对我来说是一个警示,也是一次深刻的提醒。我会吸取教训,认真反思反省,坚决避免出现类似问题。”6月11日,天等县纪检干部运用第一形态对龙茗镇黄某某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这是天等县运用第一形态开展工作的缩影。

天等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477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4人,其中前三种形态占比达到处置总数的97.4%。

为确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之前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天等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在加强日常监督“治未病”上下足功夫,注重抓早抓小、注重惩前毖后,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做到了早提醒、早防范、早处置。

该县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开展以案促改、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好案例通报等方式,开展好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咬耳祉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守好“底线”和“红线”,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今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课7次,受教干群2000多人(次);对天等县委党校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内容进行更新,将区内外及天等县最新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展示,今年,共有1200多名干部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其中政法系统干部450多名。

“这个警示教育非常好,一些违纪违法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教训深刻,对党员干部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展厅内播放的警示教育片真是触动人心……”3月31日,天等县政法系统100多名干警到天等县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后,纷纷感叹道。

同时,天等开展“坚决澄清问题、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制定对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实行公开澄清相关办法,通过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信访件147起,对92起不实举报的信访件予以了结,大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12件,通报典型案例4起,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天等县将查办案件与开展警示教育等结合起来,要求涉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通过剖析案例成因警示身边人,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访循环措施,增强党员干部思想自觉,推进任务整改和提升。

“我们要坚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天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黄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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