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阳县公安局新圩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一辆面包车时,发现核载7人的车坐了8人,属超载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记3分、罚款150元。这是桂林市公安局全面开展“交所合一”改革后,由派出所民警开具的首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
为管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今年以来,桂林市公安局在全市120个乡镇派出所试行“交所合一”改革,即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划入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既抓治安也抓交通安全,实现“一警多能”,交通事故发生率呈明显下降。
A 解决交通管理难题
前不久,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发生了一起农用车与面包车剐蹭事故,车主报警不到10分钟,三江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就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成功进行了调解。过去,三江乡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从县城赶来至少需要一个半小时,而此次事故,从报警到民警赶至现场用时不到10分钟。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刘志坚介绍,这几年,随着农村通车里程、私家车辆递增,桂林市辖区有国省道2000多公里、乡村道有近万公里,但交警警力十分有限,加之桂林山区多、乡镇之间距离远,管理难度更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以恭城县为例,全县19名交警、63名辅警,却管辖着大小道路600多公里,各类机动车7万多辆,不仅警力捉襟见肘,而且客观上存在“重城区,轻农村”的问题,警力配置失衡。
为改变这种状况,今年以来,桂林市在全市120个乡镇派出所全面开展“交所合一”改革,将部分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划入派出所,使派出所成为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的综合战斗实体,派出所民警成为交通、治安一肩挑的“多能警察”。
B 优化警力资源配置
近日,阳朔县公安局兴坪派出所民警查处了一起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行为,民警将查处过程制作成短视频,在当事人所在村的驾驶员微信群中发布,达到了处罚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既是交通安全执法者,又是交通安全宣传员,“一警多能”已成为桂林市管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交所合一”改革以来最显著的变化。
刘志坚介绍,“交所合一”之后,交警中队的牌子就挂在派出所,大多数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设到派出所,一些简易交通事故,派出所民警可就地处置;一些如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民警可独立开展查处;派出所民警还担负起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随着“交所合一”改革的深入,桂林市还将针对各派出所的情况新增车驾管业务,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实实在在的便利。
“‘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实现了警种整合、职能融合、效能聚合,有效破解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高发的难题。”桂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据统计,桂林市全面开展“交所合一”改革以来,由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850起,农村地区一般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1.54%、27.65%、34.63%。
C 加强警种后备投入
“警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刘志坚坦言,虽然桂林市在我区率先完成农村地区派出所“交所合一”全覆盖,但改革面临的难题依然严峻。派出所本身的警力就很有限,基层民警任务繁重,现在又把部分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划给派出所,势必会加大他们的工作压力。
据悉,现在桂林交警部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给予政策和人财物等方面支持,从硬件建设、人员配置、经费保障、队伍培训、机制考核等方面着手,确保警种力量整合后,能切实担负起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保持改革的活力,例如不断加大交通监控设施的投入、加大警务执法设备投入、开展一村一辅警改革等。
此外,通过大力开展执法行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发挥当地村规民约的制约作用等,通过群防群治,逐步引导农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的顽疾。(记者李家健 通讯员吴敏、汤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