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督促监护令”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年05月11日09:19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4月7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在提前介入一起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八名未成年人均为某中学八年级、九年级学生,通过详细了解涉案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一贯表现,发现这些涉案学生误入歧途,大都存在家庭监护缺失、教养不当等共性原因,为了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该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一方面主动加强与涉案学校的沟通,了解该校学生在日常生活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组织了大规模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另一方面,联合侦查机关的办案民警,对八名涉案学生的家长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检察官结合初中阶段学生的常见犯罪,运用具体案例警示家长们,高度关注青春期孩子的思想动态,提醒家长们关键时候,拉孩子一把就是“好孩子”,推他一把便可能是“罪犯”。杜绝涉罪未成年人放任自流,避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检察官还对其中三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家长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要求三名家长具体做到:一是必须有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不得让孩子脱离监管;二是必须定时参加亲职教育,学会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三是每周与孩子进行一次深度交流,了解孩子社交情况、思想动态等,同时委托专业社工做好日常回访工作,确保监护责任落实到位。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并将适用范围首次扩大至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保该类涉案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实现教育、挽救目的,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受到了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的一致好评。(吴晓燕)

(责编:周雨乐、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