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美育工作,广西三年内将补充美育教师5000余名

2021年05月08日11:29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5月8日电 (王功孝)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广西计划通过3年内补充5000余名美育教师等举措,加强区内美育教师队伍和场地器材建设。

中小学每6个班配1名美育教师

《计划》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应严格按要求配备美育教师。其中,中小学原则上每6个教学班至少配备1名美育专任教师;乡村小规模学校至少配备1名兼职美育教师;师范类高校按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配备公共艺术课程教师;其他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按照学生最低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的要求配备公共艺术课程教师。

定向培养一批乡村美育教师

《计划》要求,在每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中,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通过定向培养,招生培养一批美育教师,缓解乡村美育教师的不足。

采取对口联系、结对帮扶、支教走教、银龄讲学等多种形式,优化美育教师资源配置。推动实施高年级艺术师范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兼任美育教师。

鼓励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

未来三年,广西将推进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小规模学校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配备必要的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力争每县中小学校中至少有1所学校建有适合开展大型艺术演出活动的多功能、综合性礼堂。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美育场地设施器材按照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音乐、美术教室建设与装备规范要求配备。

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充分挖掘学校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

(责编:王功孝、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