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改革优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流程

2021年05月08日08:3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桂林5月8日电 今年以来,桂林市行政审批局立足职责,结合实际,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进行改革优化,提升审批服务效能。5月6日上午,桂林市鑫鼎城市渣土运输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人黎某领取到优化流程后核发的第一批21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车辆用)》,对市行政审批局的优质服务表示肯定。

桂林市鑫鼎城市渣土运输工程有限公司领取到第一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车辆用)》

改革证件项目范围,变“一车一项一证”为“一车多项一证”

改革前,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每一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都需要办理《桂林市城市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由于车辆跑的项目多,平均每辆车持有10多份《桂林市城市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改革后,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只需办理1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车辆用)》,即配合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开展运输工作,解决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因处置项目主体的不同多次办证的困难,同时办证材料由原需提供的7份材料变为4份,审批时限由原法定4个工作日提速到2个工作日。

改革证件有效期限,变“一车各证不定期限”为“一车一证一年”

改革前,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每份《桂林市城市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有效期限,根据每个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时间而定。改革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车辆用)》有效期限为一年,解决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管理困难,多次办证和延长有效期等问题。

改革证件审批流程,变“两头审批一项”为“一头审批一项”

改革前,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时,由市行政审批局对运输期限、运输路线、消纳点、项目地点等进行审批,企业拿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再到交警部门审批货车运输路线。因交通道路状况变化,经常会出现市行政审批局和交警部门批准的路线不一致等情况。通过沟通协调,改革后,市行政审批局只负责审批运输路线的起点及终点,不再对运输车辆行驶具体路线进行审批,具体路线只由交警部门负责审批,便于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具体执行。

改革沟通协调机制,变“单向信息推送”为“主动审管联动”

近期,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在再造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市城管委、市交警支队的沟通协调,三方达成一致,加强审管联动,增强信息互通,确保改革不乱、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共同为企业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提供优质审批服务,规范运输企业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管理,促进全市建筑垃圾运输有序地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守护桂林“碧水蓝天”。(刘春霞)

(责编:吴明江、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