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驯养出售鹦鹉被判刑5年6个月

2021年04月25日15:48  来源:南宁晚报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走私贩卖濒危鹦鹉是违法行为,买卖和饲养同样也违法。近日,由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审查并提起的陈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长期非法驯养鹦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通过互联网联系买家后,以物流快递形式将驯养的鹦鹉出售给他人。经查明,陈某向王某、韦某锋、陆某宾、阮某宇等4人共计出售鹦鹉8只。此外,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陈某处扣押了疑似太阳鹦鹉活体10只、疑似葵花鹦鹉活体5只、疑似灰鹦鹉活体2只、疑似大绿鹦鹉活体2只。

青秀区检察院认为,陈某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4月29日,青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青秀区法院判决支持青秀区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另外,陈某的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判赔偿生态损失赔偿金四万元,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记者韦薇 通讯员梁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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