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纪委监委本级审结案件357件,反馈县级纪委监委审核意见154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2人;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纪处分178人……自去年至今年3月,河池市纪委监委交出一份亮丽的正风肃纪反腐“成绩单”。
河池市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落细“二十四字”方针,通过实施“聚集主责主业抓审理”“强化能力建设抓担当”“提升关怀温度抓教育”等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实现提质增速。
A 聚焦主责主业,立足职责抓审理出精品
“针对每起移送审理的案件,我们都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把好‘受理关’‘审核关’和‘量纪关’,进行全面审核。共发出《补证提纲》49份,采取中止审理5次……”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通过采取直接补证或将案卷退回案件承办部门补证等方式,有效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该市纪委监委把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当作提升审理精品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去年,该市纪委监委为持续加大扶贫领域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领域案件全部进行提级审理。去年以来,共提级审理扶贫领域案件140件,纠正定性问题14个、量纪问题10个,有效解决了扶贫领域案件在处理上的偏轻偏软问题。
为确保案件质量,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科学统筹、优化人力,成立2个指导组,实行业务划片指导。上下联动,指导组每季度到各县(区)蹲点3—5天,加大对县(区)纪委监委办理职务犯罪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力度,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紧盯重点调卷审理,对罗城、都安、大化、环江等地的扶贫领域案件实行调卷审理,全过程进行审核把关。专项指导,案件审理室全员分3组赴9个县(区)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检查,对2016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等中央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并结案的52件案件开展全覆盖审核,集中解答存在的疑难问题,取得较好效果。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该市纪委监委全力抓好申诉案件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审慎处分”“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客观公正;对来访申诉者始终做到有“诚心、耐心、细心、热心”,16件申诉案件中有11件申诉案的申诉人主动撤诉。强化“监”“检”有效联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接收制度、职务犯罪案件退补提级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有效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贯通,办理的12件职务犯罪案件退补率为零。
B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抓担当出水平
“我们要求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坚持每周用一个下午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每周研究学习一个典型案例、每月交流一次业务学习心得、每季度向基层征求一次业务疑难问题并集中解答,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四个一”机制已形成常态化、固定动作。
为提升审理干部综合素质,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以“审理讲堂”“庭审课堂”及培训班为平台,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门类的业务学习培训。共组织全市审理业务骨干37人次参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审理业务培训班,先后安排3名审理人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组织审理人员旁听、观摩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02人次。
C 提升关怀温度,强化警示抓教育出效果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无论是河池市纪委监委机关分管领导还是审理人员,都注重做好对被处分人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对被处分对象进行审理谈话时重点抓好警示教育谈话。目前,全市共开展179次“有温度”的审理谈话,帮助179名被处分对象真正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诚心地接受处分和教育。
“受了处分后,县委书记杨龙文驱车近百公里去看望我的父母,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多次找我谈心谈话,帮我树立信心,组织没有放弃我……”大化瑶族自治县一干部说。这是该市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统计显示,从去年至今年3月,该市仅市本级就回访受处分人员129人,其中市管干部45人、科级干部84人,并督促指导各县(区)级纪委监委对其他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市纪委监委还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并突出一个“用”字,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重新提拔重用。去年以来,该市就有150多名受处分干部重新获得提拔重用,其中4人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这让“知耻而后勇”的党员干部感受到了执纪温度,激励出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好地担当作为。
“我们要进一步突出政治意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全覆盖,确保一体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整改工作顺利进行……”该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表示。(记者廖庆凌 通讯员陈光科、韦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