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持续加强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4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广西交警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速电动车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低速电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且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低速电动车源头隐患排查,记录违法上路行驶低速电动车的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信息,并及时通报工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对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低速电动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记者/周珂 通讯员/唐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