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诉讼”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2021年03月11日16:38  来源:广西日报
 

梧州市苍梧县六堡镇去年举办的“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第三届六堡茶文化旅游节,特地邀请当地检察官参加欢庆活动。

为什么会邀请检察官呢?

原来,当地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水源受污染问题后,与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议,并发动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大对六堡河水源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守护了六堡河水的饮用安全,保障了六堡茶种植、农田灌溉用水安全,赢得了群众信任。

过去一年,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着眼点,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区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案件线索5609件,立案4370件,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86件,为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越擦越亮贡献了检察力量。

1 办案 积极回应群众所需所盼

2020年5月,融安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办理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资源案,梁某某等4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出资购买1500尾鱼苗向融江河放生。此案成为该县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诉前和解的案例。

2020年11月,马山县检察院在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所提的检察建议得到重视,县政府召集全县10个乡镇政府和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水源地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今年1月,宾阳县检察院针对县城“昆仑嘉园”路段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

……

环境利益一直是群众关心热议的公共利益话题,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重点关注什么”“群众事无小事”的理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诉讼是法律手段,维护公益是最终目的。广西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时,将惩罚犯罪与修复治理有机结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督促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

据统计,2020年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61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2063.9万元、治理修复费用503.6万元,增殖放流鱼苗上百万尾,一批被毁农林实现补植复绿,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被告人既承担刑事责任,又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等民事责任。

2 共治 全面推进跨区域保护协作

珠江水系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个省区,在广西境内的珠江干流为西江,总长1239公里,流域面积达20.24万平方公里,是滋养沿岸老百姓的“母亲河”。

穿越省区多,流经地域广,如何才能有效保护好流域的生态环境?2018年9月27日,广西梧州市检察院与广东肇庆市检察院、云浮市检察院经协商达成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框架协议,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跨区域合作。

2019年12月26日,自治区检察院与广东省检察院签署《关于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协作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2020年7月23日,广西河池市检察院与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签署合作协议,建立红水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由此,广西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域协作,为西江上、中、下游流域生态环境建立起了坚实的法治护盾。

自治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跨区域保护协同共治工作深入开展,广西检察机关不仅为全面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打造西江生态安全屏障和共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千里绿色生态走廊积极贡献力量,还推动与粤、黔、滇等省检察机关携手保护漓江、柳江、九洲江、左右江及北部湾生态环境的安全。

3 创新 推进“河长+检察长”治河模式

2020年10月,《资源县河道清淤疏浚实施管理细则》听证会在资源县检察院召开,县水利局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乡镇干部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该细则的实施,遏制了打着河道清淤的名义非法采砂的行为,保护了国有矿产资源不被侵吞,同时还保护了河道不因乱采滥挖而被破坏,得到听证代表的一致支持。

河道非法采砂导致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遭受破坏,是水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痛点。为解决这一难题,桂林在广西较早实施了“河长+检察长”模式,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河道治理的力度。资源县河道清淤疏浚实施管理细则,正是在当地检察院的推动下制定出台。

桂林市实施“河长+检察长”模式后,治河成效显著。2020年以来,该市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立案办理水域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12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00余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13公顷,增殖放流鱼苗32万余尾。2020年1—11月,桂林市在国家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位列全国第四。

据统计,2020年全区检察机关全力守护广西“金不换”的生态优势,紧盯水域养殖污染、违法向水体排污、非法采砂采矿、红树林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2586件,督促挽回被损毁或非法占用的林地和耕地8595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和水域5.6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9公里,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和生产类固体废物32万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挥调度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高站位参办“万峰湖专案”,高标准办案15件,违法网箱养殖、破坏耕地、违建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西检察机关多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会议上作公益诉讼的经验介绍。(周珂 谭晓纯 梁杰 谭馨鑫)

(责编:彭远贺、许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