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去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249件

2021年03月11日09:01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南宁去年查处虚假违法广告249件,罚没193万余元

一公司宣称自家汤药有抗疫功能被重罚

南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药品违法广告被罚20万元,南宁某医院有限公司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发布医疗广告被罚2万元……据统计,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49件,罚没金额193.3万元。3月10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据了解,去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小产权房”虚假广告乱象,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市共检查在售房地产项目221个,其中小产权房150个;开展行政约谈2次;查办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9件,罚没金额79.5万元;成功调解“小产权房”项目消费纠纷3起,退回房款51万余元。此外,利用全国互联网广告检查平台监测到PC端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73条,自媒体平台发布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63条,分派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涉嫌违法广告信息70条。

案例1 发布虚假药品违法广告被罚20万元

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微信号发布标题为“抗击疫情,中医扬威!——抗击疫情中药配方研发成功了!”的软文广告,该软文中含有“全民抗击疫情。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预防冠状肺炎中医配方研发出来了,×汤有解毒、理气、保护和激发器官功能、保护蛋白质和细胞功能不受破坏等功能。×汤单独使用可以预防冠状肺炎,配合×汤可以更好地保护蛋白质和细胞功能不受破坏,利于修复好尽快恢复”字样内容。

检查中,当事人不能提供该配方能预防冠状肺炎的相关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

案例2 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被罚2万元

南宁某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某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违法广告,委托南宁市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手机微信App小程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广告内容包括×女士等3名患者视频广告、“×中心真实案例”×男士等患者医疗效果前后对比照片。

该公司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和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规定,南宁市市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万元。

案例3 使用医疗用语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

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页面宣传公司销售的沉香精油具有“安神”功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700元。(记者陆增安 实习生朱倩 通讯员陈冰 何正君)

(责编:陈丽冰、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