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发文,通报表扬1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100名好警嫂和100名爱警母亲。同时,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巾帼文明岗表彰活动,各地公安机关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表彰宣传。在表彰名单中,广西的她们在列。
二级英模称号
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教导员 臧源云
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特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龚家慧
成绩突出女民警
北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吴群
贺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 赵荣丽
好警嫂
百色市民族体育中学教师(百色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马宵妻子) 何兰玲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工科警务辅助人员(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郑华妻子) 陆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护师(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大新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李昌洪妻子) 蒋桂梅
爱警母亲
陆川县中学退休教工(陆川县公安局警务技术四级主管庞康母亲) 庞建珍
罗城县东门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退休干部(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副大队长赵必锋母亲) 张扬兰
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退休干部(河池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匡恒星母亲) 韦飞腾
此次评选表彰,严格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相关规定,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数量规模都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优秀女民警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爱民为民、品德高尚、克己奉公等方面。好警嫂、爱警母亲的评选标准,突出政治坚定,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勇挑家庭重担,当好坚强后盾等方面。
推荐表彰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方法,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初评,提出推荐意见,经市(地)级公安机关初核、省级公安机关研究,确定推荐对象报公安部审批。
此次受到表彰女民警,有逆行出征、向险而行的抗疫先锋,有把辖区当家、把群众当亲人的社区民警,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女交警,有与犯罪分子正面搏斗、殊死较量的女刑警,勇猛果敢、应急处突的女特警,还有驻守高原边疆“缺氧不缺精神、海拔高斗志更高”的国门卫士等。一方的安全,社会的安宁,人民的安心,凝聚着她们的执着和坚守,饱含着她们的奉献与牺牲。这次受到通报表扬的好警嫂和爱警母亲,来自不同领域、行业,虽然身份、职业不同,但都以各自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展现了女性特有的勤劳、勇敢、善良、坚强和博大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