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获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

2021年02月24日08:44  
 

2021年1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报,表扬自治区药监局参与查处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有关单位和人员。

2020年,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平南县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个,现场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及生产设备,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涉案金额超亿元。

在案件查处中,自治区药监局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组织研究和部署案件调查,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参与案件的查办、协调及指导工作,在涉案产品鉴别认定、联合公安确定查办方向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案期间,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具体承担案件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并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为案件最终告破做出重要贡献。

案件的成功查处,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为此,国家药监局对自治区药监局、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两家单位和万秋、张建良、侯党根、唐文、温秀海、李芳、覃小宁等同志予以通报表扬。

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将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纳入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县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高位推动全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先后2次组织召开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推进视频会,细化药品违法案件查办监管事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并建立案件查办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案件查办情况,将“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加强监管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药品违法违规,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广西共查处“两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5141件,同比增长171.37%。其中,化妆品案件2013件,同比增长485.17%,全国排名第一。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编:周雨乐、庞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