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违规者将实名曝光

2021年02月11日09:33  来源:南宁新闻网
 
原标题: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春节期间严禁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警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除了坚决依法查处,还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曝光。

当天,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了一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守护好“南宁蓝”,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依法加大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介绍,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存储、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行为,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今年,警方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还将通过全市各类LED广告屏和新闻媒体、警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进行实名曝光。1月1日至2月10日,全市公安机关已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34起,行政拘留8人,罚款29人,共处罚金82500元,收缴烟花爆竹4000余件。(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张军)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