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秀:实地调解定纷止争 追回拖欠款

2021年02月09日09:11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当事人握手言和。金秀县司法局供图
当事人握手言和。金秀县司法局供图

人民网金秀2月9日电 “你好,我有个事想咨询你们,可以帮帮我吗?”近日,广西象州县寺村镇的石某来到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大樟司法所,焦急地询问,希望能帮其讨回10800工程款。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石某,并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

原来,2018年7月3日,石某与金秀县大樟乡盘某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石某包工包料为盘某建设位于大樟街的一栋民用住宅楼,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六层楼框架及天面灌铺,其余工程要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

整体工程完成后,由于石某监工失误,工人在楼层搅拌混泥土时没有及时清理,导致混泥土凝固在楼面,无法清理,盘某以未完工为由,不予结算108000元工程尾款,并且要求石某支付违约金170000元。

在受理该调解案后,大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多方调查了解,于2021年2月4日组织石某和盘某现场进行调解。

在现场,调解员先疏导双方心理,让双方和平协商。石某称,其曾请工人来清理过,由于工人不小心划伤楼层后就没再继续清理。盘某则称,他自行清理这些混凝土,但几个月了都清理不掉。

调解员直接捡起地面上的一块烂砖头,慢慢敲打凝固在楼面的混凝土,很轻松就敲掉了。见状,盘某自觉理由立不住脚,辩称为了美观,需要花钱贴瓷砖,并要求石某承担部分瓷砖钱。而石某只同意支付工人清理混凝土的工钱。

调解员综合双方的意见后,不支持盘某要求石某帮出瓷砖钱的要求;同时也指出了石某监工不力,也应该适当作出赔偿;盘某需结清拖欠石某的工程款。经过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以此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太感谢你们了,让我在春节前拿到这笔工程款,我可以安心过好这个年了!”石某高兴地说。(彭远贺、赵才安)

(责编:彭远贺、黄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