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性侵犯罪,去年重刑率46%,最高判死刑

2021年02月07日08:51  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区法院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年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保护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据悉,2020年全区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63件1539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的429人,重刑率为27.68%,突出打击排在前三位的强奸、猥亵、抢劫犯罪行为。其中,依法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799件926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刑罚的427人,重刑率46.11%,最高判处死刑。

针对案件特点,全区法院坚持依法严惩重判的方针不动摇,从严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和假释。2020年,全区法院对性侵未成年罪犯监禁刑适用率为98%,与同期全区刑事案件罪犯监禁刑适用率86.43%相比,高出11.57个百分点。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形成震慑。

全区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推进少年审判、家事审判改革,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2020年,全区法院共救助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3123人次,发放救助金额共计3633.63万元。全区法院共有319名审判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27个,在120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记者 王春楠)

(责编:庞冠华、周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