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力争明年底涉电公共安全事故总体降五成
13日,记者了解到,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全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市将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动全市涉电公共安全管理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从根本上消除全市涉电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涉电公共安全事故总体下降50%。
《实施方案》指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照组织部署、排查整治、集中联合攻坚、巩固提升4个步骤进行。全市将重点检查电力(用电)设施绝缘破损、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足、放置区域安全条件发生变化、通航净高不足、运营管理不到位等容易引发人身触电伤害的问题,针对存在水浸风险的电力(用电)设施,将全面检查基础标高、封堵措施,以及抽排水装置、设施防水防潮安全级别是否满足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用电设施产权单位排查包括各种建筑施工作业工地或现场、临近电力设施或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政路灯、灯箱广告牌、住宅区内路灯、景观池、喷水池、快递设施、视频监控、电梯、停车场、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等各类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及专项整治;排查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国道、省道照明、信号灯等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隐患;组织航道管理单位开展通航净高不足的跨越通航河流供电线路、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电力设施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输配电线路通航净空不足的整改工作。
同时要求用电设施产权单位开展学校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和汽车充电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社会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老旧小区、工矿企业等易引发电气火灾场所的综合隐患治理;对人员密集区的旅游景区、景点,影院、游乐场等娱乐场所用电设备安全隐患同样要进行排查及整治。积极推动并组织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监控设备。(记者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