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0年11月30日11:10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南宁11月30日电 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并于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正式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职责。

《实施方案》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广西实施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并制定推出三项改革举措。

一是推出改革过渡期集中办案举措。在全国率先实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自治区和市、县三级政府分级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为确保该举措得以落实,方案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人员抽调、办案场所落实、行政复议申请转送、集中办案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抽调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人员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落实行政复议接待、听证、审理、调解等必要的办案场所,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及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二是建立三级办案组织。为适应改革后行政复议办案需要,方案提出建立三级办案组织的创新性举措:即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案件审理评议组。

三是建立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制度。为加强行政复议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并规定行政复议员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政府任命。

《实施方案》还围绕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根本目的,着重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报请司法部批准广西开展全国行政复规范化建设试点;以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建设广西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与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无缝对接;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设为助力,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升案件质量;以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为支点,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改革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实施督察。

据统计,试行集中办案以来至10月31日,自治区本级立案数同比增长57.14%,应诉数同比增长38.30%。各市本级决定立案数同比增长84.39%,应诉数同比增长147.71%。(莫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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